一些“互助群”變味成“約死群”
調查動機
今年4月初,,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人民政府通報4名外省人員在天門山跳崖事件:經公安部門查明,,3名男子已跳崖身亡,,女子跳崖時被及時制止,但因服毒,,經緊急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4人均系自殺,,排除刑事案件及其他因素,。
之后,“約死”話題持續(xù)成為輿論熱點,。多位曾潛入“約死群”的心理救助志愿者公開發(fā)聲,,稱群里聊天內容滿載負面情緒,,不僅有人相約自殺,甚至有人引導和教唆輕生,。有志愿者提出,,見到“約死群”應立刻舉報。
隨著曝光的增加,,如今“約死群”是否還存在于網絡間,?如何界定“約死”乃至教唆輕生的行為?社交平臺又該負怎樣的責任,?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一些名為“××互助交流”“××療愈”“××心靈驛站”的社交群,,里面充斥著消極的氛圍,,“想自殺”“約自殺”“怎么自殺”等話題被高頻率提起、談論,,還有人對此“出謀劃策”,、提供資金幫助等,儼然一個個“約死群”
相約自殺,,有人中途放棄但沒有對自殺者進行救助,,活著一方的自殺行為和言論加強、促進了對方自殺的意圖,,即涉嫌故意殺人罪,。無論是慫恿刺激等言語上的幫助、教唆,,還是直接提供物質上的幫助,,都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網絡平臺可以對“約死”等相關內容采取監(jiān)控、屏蔽敏感詞匯等相應方式進行風險防范,。各種社交群的設立者及管理者,,有義務對群的設立和日常活動進行必要管理,,對掌握到的相關有害信息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本報記者 張守坤
“有人最近重開(人生)嗎”“需要幫忙嗎,,盡管說”“跳樓最好,找個12層以上的,,眼睛上蒙一塊布,,跳下來,趁著消防小哥沒來”“你同意一下好友,,我給你轉點錢,,夠買酒喝頭孢,或者你拿著買藥也行”……
這是《法治日報》記者近日在一個名為“抑郁癥患者互助交流”群里看到的一幕。在這個“互助群”里,,提及如何治病,、相互幫助慰藉的交流很少,而相約自殺或“鼓勵”,、教唆自殺的言論卻很多,。
連日來,記者調查發(fā)現,,直接標有“約死”“自殺”等字樣的社交群,,系統(tǒng)顯示已屏蔽,但一些名為“××互助交流”“××療愈”“××心靈驛站”的社交群,,里面充斥著消極的氛圍,,“想自殺”“約自殺”“怎么自殺”等話題被高頻率提起、談論,,還有人對此“出謀劃策”,、提供資金幫助等,儼然一個個“約死群”,。
互助群中相約自殺
約死或涉故意殺人
張家界天門山跳崖事件后,,記者加入一個名為“抑郁癥渡劫”的社交群,發(fā)現群內就此話題出現了一波討論熱潮,。
記者剛加入該群時,,群成員僅20多人,短短幾天后,,群成員已經接近百人,。群公告宣稱這是一個抑郁癥患者互助群,但聊天內容卻逐漸跑偏:“有誰要一起走的嗎”“這幾天有要走的嗎”……
變味的互助群不止這一個,。
近日,,某貼吧抑郁癥吧出現一條帖子,樓主稱因遭遇家庭暴力和校園欺凌選擇求死,。帖子雖然是凌晨發(fā)出,,但很快就有幾十條回復信息,其中大部分是安慰帖,,勸導其不要想不開,;還有一些“我拉你進群”“需要組織嗎,,加賬號××”等其他信息,。
記者根據這些信息加入其中3個社交群,發(fā)現這些社交群對外均聲稱為互助群,,但里面不乏“一起走,,路上不孤獨”等內容。
記者注意到,這些群的群主和管理員,,面對群成員談論自殺,、相約自殺等內容時,大多默不作聲,,甚至追問“需要幫忙嗎”,?
在另一個群成員達兩三百人、名為“治愈之家”的社交群里,,令人不安的話同樣充斥其中,,有群成員表達了棄世念頭。
記者加入“抑郁癥渡劫”群后并未參與討論,,但很快就有群友私信加記者為好友,,直截了當地告訴記者:其之前和另一名群友是同一個“約死群”的成員,如果記者真心想死的話,,可以加另一個群友為好友,,約個地方“一起上路”。
在加完好友的3天時間里,,對方一直催促記者趕緊作決定,,看到記者沒有積極作出回應,留下一句“呵呵,,估計你也不想死”,,便解除了好友關系。
在之后的群聊過程中,,記者得知,,群里至少有5名群成員被上述群友私信加好友“約死”,但這5名群成員均作出了拒絕,。
在另一個互助群里,,記者注意到,有網友公開督促他人積極赴死,。
對于這種“約死”現象,,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謝澍告訴記者,《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明確,,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應當堅持正確導向,培育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維護良好網絡生態(tài),。因此,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聯網群組傳播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禁止的信息內容,,即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在謝澍看來,,相約自殺,,是指兩人以上相互約定,自愿共同自殺的行為,。網絡“約死”,、現實“約死”、相約在某地以某種致命的方式結束生命的情況,,只要是相約赴死,,就能構成“約死”情況。而相約自殺時,,如果有的人自殺身亡,,有的人中途放棄但沒有對自殺者進行救助,活著一方的自殺行為和言論加強,、促進了對方自殺的意圖,,涉嫌故意殺人罪。
相關群組禁而不絕
幫助自殺須擔責任
記者在一些互助群里觀察聊天記錄發(fā)現,,很多人不止一次加入過這類互助群,,一些群成員開口便是自殺話題的討論。
如一個互助群里有人發(fā)言,,“短短兩節(jié)課想了7次自殺,,真的受夠了,有一起的嗎”,?立即有人回復,,“自殺,我也想”,。
記者注意到,,進行自殺討論后不久,這個互助群突然就“消失”了,。有加入多個這類群的網友告訴記者,,這是網絡平臺監(jiān)測到相關信息后,對該群予以解散處理,。此外,,平臺還會對相關信息予以刪除和屏蔽。
但解散一個群,,新的群很快就會建立,。在一些論壇、貼吧里,,有人表達出輕生的念頭,,就有人提議其加入某社交群,有人則直言“求組織”,。記者加入的多個群里,,也總能看到其他相關群里成員的身影。
為了防止群變味,,一些互助群設置了加入門檻,。如記者申請加入的一個互助群,加入前有相關審核,,加入后發(fā)現,,群里公示了較為完備的群規(guī):不能總說死、自殘或者自殺等信息,,更不能“約死”,。還有群主會提醒群成員:不要向其他人透露自己的真實身份信息,如無必要盡量不要私信加好友,,注意保護好自己,。
但哪怕群主再三提醒,總有不少群成員提出,、討論“約死”,,還有群成員提出另建社交群“約死”。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閆超認為,,“約死”本就違背公序良俗,,甚至涉嫌刑事犯罪,“約死群”應當及時被取締,,約死信息應當及時被屏蔽,。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管理性規(guī)范的前提下,個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建群,,但不能建“約死群”,,因為建“約死群”涉嫌違法,建立者無論怎么做都無法免除其相關法律責任,。
謝澍認為,,在“約死群”里,教唆者和被教唆者通過網絡進行聯系和交流,,用語言慫恿或者刺激對方去死,,即使最終被教唆者的自殺行為是其自主決定和自主行為,但是在客觀上,,網絡“約死群”中的教唆者的言論對被教唆者的自殺行為起到了一定的影響,。
“為他人自殺行為實施提供紅包、轉賬等錢財支持屬于幫助自殺,。無論是慫恿刺激等言語上的教唆,,還是直接提供物質上的幫助,,都促進了損害后果的發(fā)生,教唆者雖然不必然承擔刑事責任,,但是這些行為加強了自殺者的自殺意圖,,促進了損害后果的發(fā)生,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謝澍說,。
平臺有義務防風險
群主負起管理責任
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在不少社交平臺上進行聊天時,如果提到錢財,,系統(tǒng)往往會立刻彈出請注意對方是否為本人,、小心轉賬匯款等提示,但在提到自殺,、“約死”等詞匯時,,卻從沒遇到類似機制。
那么,,社交平臺是否應該對此進行相關風險防范,?
在閆超看來,社交平臺對“約死”進行風險防范十分必要,。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從事互聯網業(yè)務的單位要依法開展活動,發(fā)現互聯網上出現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時,,要采取措施,,停止傳輸有害信息,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使用互聯網時,,都要遵紀守法,抵制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遍Z超說,因此,,平臺不僅有必要對此進行風險防范,,更是其應盡的義務,及時采取措施停止傳輸相約自殺等類似危害生命健康權的信息,,否則平臺可能也要承擔相關責任,。
在具體操作層面,謝澍建議,,平臺可以對上述內容采取監(jiān)控,、屏蔽敏感詞匯等相應方式進行風險防范,。
謝澍認為,平臺對“約死”等敏感詞進行風險防范,,在現實中是個難題,,一方面,監(jiān)控手段具有局限性,,信息海量審查難度大,運營成本高,;另一方面,,行為人逃避手段多樣,無論使用何種限制詞屏蔽手段,,網絡上均能找到替代交流的用語,。
在他看來,更重要的是發(fā)現“約死”信息后,,及時進行干預,。也就是說,預防“約死”行為的發(fā)生,,需要其他主體在發(fā)現有“約死”行為時,,第一時間通過網絡平臺對“約死群”進行舉報,同時在行動和感情上陪伴有自殺傾向的人,,必要時可以聯系網絡或者線下的心理機構,、警方介入,及時進行心理方面的危機干預,,對自殺行為進行阻止,。
“各種社交群的設立者及管理者,有義務按照群主管理責任的要求對群的設立和日?;顒舆M行必要管理,,對于群內違反法律、違反公序良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甚至影響社會安定團結的有害信息及時進行清理整頓,,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對群進行必要限制直至解散,對于掌握到的相關有害信息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遍Z超說?!?/p>
隨便看看:
- [資訊]4家海洋領域IPO企業(yè)完成上市 一季度我國海洋經濟復蘇態(tài)勢強
- [資訊]“水果”班列接連入境,!你要的“榴蓮自由”快來啦!
- [資訊]孫寶國:科技創(chuàng)新賦能食品“風味,、健康與質量”
- [資訊]【家國同春】中國式現代化的“鄭州圖景”大型系列報道第十篇章“
- [資訊]我國基本建立制止餐飲浪費國家標準體系
- [資訊]生成式人工智能:擅長模仿的天才AI模型
- [資訊]1至4月全國鐵路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674億元 同比增長6.
- [資訊]近年來哮喘患者逐年增加 什么是哮喘,?如何防治?
- [資訊]云南深入挖掘體育資源 穩(wěn)步推進市場化運營
- [資訊]去年A股公司研發(fā)支出占全國研發(fā)支出的51.38% 中國建筑去
網友評論:
推薦使用友言,、多說,、暢言(需備案后使用)等社會化評論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