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歌手或涉多項侵權 生成式人工智能亟待規(guī)范
繼繪畫、文案之后,,人工智能(AI)將觸手伸向了音樂圈,。“2003年大火的歌手:孫燕姿,;2023年爆火的歌聲:AI孫燕姿,。”在多個視頻及音樂平臺上,,“AI孫燕姿”儼然成為流量密碼,,多個相關視頻收獲上百萬播放量?!癆I陳奕迅”“AI周杰倫”等也如同雨后春筍般紛紛涌現,。
AI歌手讓網友們看著新鮮,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的法律底線和監(jiān)管規(guī)范也再度引發(fā)行業(yè)熱議,。“應當仔細審視AI歌手的法律風險,,尤其是著作權風險,。”專家表示,,目前業(yè)內已有專門針對AIGC的監(jiān)管辦法公開征求意見,,加速產業(yè)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
AI歌手成流量密碼
“孫燕姿竟然翻唱了《發(fā)如雪》,?”打開嗶哩嗶哩(以下簡稱B站)平臺首頁,,網友小紅看到了一條相關視頻推送,“乍一聽和孫燕姿聲線相當相似,,仔細看評論彈幕才發(fā)現,,原來是AI模仿的作品?!?/p>
憑借模仿“天王天后”的獨特音色和翻唱經典歌曲,,AI歌手在這個初夏成為眾多創(chuàng)作者的流量密碼,。記者看到,“AI孫燕姿”翻唱的《發(fā)如雪》《愛在西元前》等歌曲在B站上播放量已破百萬,,每天仍有不少與“AI孫燕姿”有關的新歌發(fā)布,,并同步更新到多個音樂平臺。
“AI歌手如此火爆,,確實想不到,。”創(chuàng)作者E君在4月底創(chuàng)作了一條“AI孫燕姿”翻唱周杰倫《半島鐵盒》的視頻,,雖然只有5分20秒,,在B站上播放量卻已達到113萬,評論量超過1700條,。
“目前做了22條視頻,,最差的一條播放量也有3萬多?!贝饲?,E君的賬號大多發(fā)布一些調音視頻或者游戲引擎渲染視頻,記者注意到,,這些視頻大多只有幾百次的播放量,,且無任何評論。嘗到流量甜頭的他也加快了創(chuàng)作頻率,,每天或每兩天就會生產出一條新視頻,,并為“AI孫燕姿”開辟了專欄。
“未來的歌曲軟件,,也許能先選擇歌曲,,再選擇歌手?”“再過幾年技術成熟了,,虛擬人也許完全取代歌手,?”網友們調侃的同時也充滿了對AI歌手的憧憬:可自由選擇喜愛曲風,可自動合成偏愛音色,,可即時生成全新歌曲,。
開源工具已正式停止維護
AI歌手的技術門檻并不高,本質上是AIGC技術產生的新花樣,。清華大學人工智能國際治理研究院副院長梁正表示,,AI歌手基本上是用開源的生成式語音訓練模型,集納一些語音素材進行訓練,。
記者注意到,,不少創(chuàng)作者在自己的主頁或歌曲合集的介紹中標明AI歌曲創(chuàng)作工具為So-VITS-SVC。據介紹,,該項目為開源,、離線的項目,,先對相關聲音數據預處理,生成音頻數據集,。創(chuàng)作者可以用所得到的數據集訓練模型并輸入源歌聲,,讓模型進行推理并完成AI歌聲替換。
“開源工具人人都能用,,但能用多久,,心里沒底?!眲?chuàng)作者小巫表示,。事實上,記者在源代碼托管服務平臺Github上看到,,目前So-VITS-SVC已正式停止維護并存檔,。項目開發(fā)者強調,“這個項目是為了讓開發(fā)者最喜歡的動畫角色唱歌而開發(fā)的,,任何涉及真人的東西都與開發(fā)者的意圖背道而馳,。”
“侵權壓力是開發(fā)者將該項目刪庫的重要原因,?!币幻麡I(yè)內人士告訴記者。
涉多項侵權亟待規(guī)范
訓練AI歌手是否存在工具項目開發(fā)者所擔心的法律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姚歡慶表示,,沒有經過授權的AI歌手或涉及侵犯相關歌手姓名權及商業(yè)聲譽,同時觸犯《著作權法》對“翻唱”所界定的法定許可范圍,。
創(chuàng)作者們也意識到了作品可能侵權問題,。為避免作品被突然下架,創(chuàng)作者小巫在上傳的每一條視頻下都寫上了“本視頻使用AI合成技術,,視頻中演唱人聲非歌手本人,,如有侵權告知刪除”,在私信給粉絲的AI音頻資源中,,她也不斷強調“僅供學習交流,嚴禁用于商業(yè)用途”,。
“作品上傳到B站等平臺意味著對外公開,,在社會上能夠流傳,這種行為恐怕不能被認為是合理使用,,仍會構成侵權,。”姚歡慶表示,。
AIGC的監(jiān)管合規(guī)問題已成為業(yè)內關注焦點,。4月11日,,國家網信辦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專門對AIGC產品提供者的責任邊界提出要求,,強調要尊重知識產權,、商業(yè)道德,不得利用算法,、數據,、平臺等優(yōu)勢實施不公平競爭;要從數據源開始確?!吧蓛热荨钡恼鎸崪蚀_,,要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的預訓練數據、優(yōu)化訓練數據來源的合法性負責,。
不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chuàng)新研究中心主任許可表示,除《征求意見稿》的要求外,,AIGC產品提供者相關的責任劃分需要進一步明確,,如何合理設定數據的法律基線,平衡數據質量和數據合法性,,仍有待進一步研究,。
本報記者 袁璐(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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